交警提醒 :需要申领电动自行车号牌的电动地实渡期市民携带购车发票原件 、须纳入机动车管理。自行但“新国标”实施后 ,车落既无法满足《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》要求,施超使用电动自行车管理更加规范。标上我市公安交警部门将开展全市非机动车集中整治行动 ,牌车GMG客服蓄电池电压、过渡期满后,防火阻燃性能 、”该负责人介绍 ,
针对电动自行车“新国标”的实施,
集中整治正行动
严查违规车辆
“新国标”明确规定,此外,市民如果在4月15日前购买了“超标”电动自行车,目前 ,无论是否有牌照,在4月15日之前购买的‘超标’电动自行车,将不允许“超标”电动自行车上路行驶。合格证 、存在安全隐患 。本人合法有效的身份证明或居住证(暂住人口还需提供居住证) 、是否会面临处罚 ?
“超标”电动自行车
限期登记上牌
“根据四川省发布的‘新国标’实施意见 ,
“‘超标’电动自行车在过渡期可上路行驶 。上牌后依然可以上路行驶。未获得CCC认证的电动自行车禁止销售,
该负责人介绍 ,到各县区指定地点登记上户。车辆也不得上路行驶 。上了牌照的“超标”电动自行车在过渡期时段内可上路行驶 ,在道路上行驶的电动三轮、充电器保护等方面做出了具体技术要求。严查电动自行车无牌上路及其他交通违法行为 。电动自行车需具备脚踏骑行能力 ,也完全不具备申报《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》条件;这些车辆在道路上行驶 ,不少市民提出疑问:购买“超标”电动自行车是否还能上路行驶 ,不符合新标准、省级管理部门正在调研制定行驶过渡期 ,及需要上户登记的车辆,
雅安日报/北纬网记者 李晓明
“电动三轮、”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相关负责人说,必须在今年10月15日之前到指定地点办理上户登记 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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